借用方在借用相机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附件内容,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用手续。
1. 相机乃学校财产,借用相机是为教学或学院活动之用,禁止私用。
2. 借用方需详细填写好借用申请表,时间、理由(理由不充分如:工作、办公此类,可不予借用,归还时间以填表次日早九点之前归还为准)。
3. 借用方自得到借用许可并取得相机后,表明借用方已接受相机借用管理规定,借用责任即时生效。
4. 借用方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注意事项使用,如违反规定导致设备损坏将由借用方担负全责。
5. 借用方不得私自将相机转交其他部门或个人,如违反规定将由最初借用方担负全责。 相机使用注意事项:
(1)借用相机部门或个人必须在借用日期1天前与实验室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,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备案,并在借用当天向负责人借用机器。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。
(2)每次借用相机期限按《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管理制度》执行,超出借用期限后所处一切状况皆由借用部门或个人自行负责。如遇特殊情况,可向相关负责人进行暂缓归还申请(填表、短信均可,口头无效)。超过归还时间提醒警告三次后,将归入黑名单,可永不与借用。相关情况的一切解释权艺术设计实训中心。
(3)借用相机时务必清点清楚相机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备,归还时务必协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再清点,不得归还没电相机。(无法检查相机完好性)。借用期间所发生的相机及其配件的遗失皆由借用部门负责。
(4)归还时请自行清空相机,相片不予保留。
(5)基于DC、DV电气设计要求,严禁在水中、雨天室外使用本相机。如有上述行为,本相机一切损坏皆由当时使用者负责。
(6)基于相机的机械与电气设计要求,严禁在未关机情况下取出存储卡、电池以及拆卸镜头。如有上述行为,本相机一切损坏皆由当时使用者负责。
(7)基于镜头表面还有光学镀膜,切勿用手或者利器触碰镜头。如有上述行为,本相机一切损坏皆由当时使用者负责
(8)更多使用细则可参阅相机说明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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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二二年九月